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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珊珊版加密貨幣專法與現行草案比較:專責機構、KOL 納管、沙盒接軌成亮點
隨著台灣虛擬資產市場發展日益蓬勃,立法腳步也加快。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辦公室(簡稱珊辦)於近日提出《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》版本,與行政部門版本相比,更具產業支持、創新鼓勵與風險控管並重的特色。特別是對 KOL 納入管理、主管機關專責單位設置、沙盒實驗銜接條文等處理,展現了更貼近實務與國際潮流的立法視角。
專責單位入法:監理與發展並重
黃珊珊版本草案明定主管機關為金管會,並進一步要求設立專責單位與專責人員,強化監理與政策執行能力。此外,更賦予主管機關鼓勵產業發展之責,得對學術機構、業界或個人進行補助與表揚。
此舉不同於官方版僅著重監理面向,反映珊辦主張:「法律不該只是防弊,更要助益。」
(立委黃珊珊版加密草案納管 KOL!虛擬資產廣告亂象將入法規範)
KOL 納管:杜絕幣圈詐騙式廣告
面對幣圈中充斥 KOL(網紅)行銷不實風險,珊辦草案首度將「關鍵意見領袖(KOL)」明文定義為受規範對象,涵蓋在 YouTube、Facebook、Instagram、X(原Twitter)等平台上以影響力營利並涉入虛擬資產行銷者。
這項條文預示未來 KOL 若進行代幣推薦、交易平台宣傳,將可能被要求揭露合作關係、禁止誇大收益,甚至負連帶責任,正式將虛擬資產行銷推入合規新時代。
(立委黃珊珊加密專法公聽會|金管會證期局回應公眾,加密衍生品保留空間、監管網紅有辦法)
創新實驗沙盒接軌:完成實驗可逕行營業
針對創新實驗條例(俗稱沙盒)與正規法規間的落差,珊辦草案也做出補強。草案明定,業者若完成主管機關核准的創新實驗,可先行營業並於 6 個月內申請許可,最多 15 個月內取得證照;未依時限申請者,將勒令退場。
此外,更要求主管機關每年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,反映沙盒執行情形與是否需修法調整。
服務類型更細緻:涵蓋金融衍生商品
珊辦版本也在「虛擬資產服務」類型上做出擴充,新增「以虛擬資產為標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」與「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服務」兩大類,試圖提前納入 DeFi、衍生金融產品、創新合約平台等未來趨勢,避免監理滯後於實務。
專法立法競逐中,黃珊珊版本具市場導向色彩
目前行政部門草案雖已完成說明會,立院版本尚未定案。相較之下,黃珊珊版本明顯帶有市場導向與風險共治特色:在促進創新與保障投資人之間力求平衡,也反映出其辦公室對產業脈動的掌握與參與意願。
黃珊珊辦公室版本草案不僅是政治參與的表態,更試圖補足現行監理空白與立法盲點。從 KOL 納管、創新接軌、產業補助到細緻分工,這份專法草案無疑將在立院審議過程中成為一股不容忽視的聲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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